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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發改委 評標專家實行終身負責制國家發改委 評標專家實行終身負責制 待該新規正式出臺后,原《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9號令)同時廢止。 網訊: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《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(公開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。 待該新規正式出臺后,原《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9號令)同時廢止。 以下內容為2024版本(征求意見稿)與2003(原29號令)版本對比,增加了專家庫人數、招標人可直接確定評標專家的情形、評標專家終身負責制等內容。 新增內容如下: 這種情形,招標人可直接確定評標專家 第二十五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專家,應當從依法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。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,通過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確定適合專家的,招標人可以依法直接確定評標專家,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告。 評標專家實行終身負責制,退休、解聘無法免責 第二十八條 評標專家對評標行為實行終身負責制,不因退休或者與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解除聘任關系等免予追責。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評標專家的入庫、抽取、履職、日常管理以及評標專家庫的組建、使用、共享、監督等活動。 專家庫專業人員應具備條件 第六條 入選評標專家庫的專業人員,應當具備如下條件: (一)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; (二)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; (三)具備參加評標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; (四)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; (五)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; (六)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 (七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。 本文來自國家發改委,不代表本網立場,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 |